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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4批次酒类质量不达标

作者 · 吴月   |  2021-12-06



12月3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类食品934批次样品,其中,检出4批次酒类质量不达标。


(一)宁波同盛时代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奉化茅山酒厂生产的鸿万寿·致中福(露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


(二)宁波市江北澳菲啤酒加工厂生产的精酿原浆浓色黄啤,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杭州珂斯曼精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生产的鲜啤酒白啤,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警示语标示不规范。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四)越崎酒业(宁波)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嵊州市仙岩酿造厂生产的风露醉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右栏头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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