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3批次酒类不合格
作者 · 吴月 | 2021-12-06
12月3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4大类食品1012批次,其中,检出3批次酒类不合格。
(一)标称福建汀江酒业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7日生产的汀江米酒(固液法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晋江市福德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福州云山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7月25日生产的青梅酒(露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尤溪县西城镇新辉超市,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标称永安市燕江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12日生产的糯米老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梅列区兴好当家超市,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