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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广告出现饮酒动作,百威中国被罚25万元

作者 · 吴月   |  2021-11-23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显示,近日,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威中国”)因对外发布的酒类广告含有饮酒动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并责令停止发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执法人员在立案查处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中取得线索,发现百威中国认证注册的微信号“Hoegaarden01”,于2021年5月14日对外发布的《春日游,碰杯正当时》广告信息含有饮酒动作的文案以及视频,广告影响力持续至案发。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于2021年9月29日交由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公开资料显示,百威在亚太地区生产及销售超过50个啤酒品牌,包括百威啤酒、时代啤酒、科罗娜啤酒、福佳啤酒、凯狮啤酒哈尔滨啤酒等,其主要市场是中国、韩国、印度和越南。


财报显示,百威亚太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收入53.59亿美元,同比增长14.3%;百威亚太股权持有人应占溢利8.51亿美元,同比增69.86%。其中,第三季度公司营收18.8亿美元,同比下降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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